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2020-06-10  点击:[]

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

评选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》(宝基字20203号)和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的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1.宝钢优秀学生奖:金额为1万元/人,每年500名左右(其中台湾地区、港澳地区学生60名左右)。

2.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:金额为2万元/人,每年25名。

3.宝钢优秀教师奖:金额为1万元/人,每年270名左右。

4.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:金额为10万元/人,每年10名。

5.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:金额为3万元/人,每年名额不定。

二、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

(一)宝钢优秀学生奖

1.申报范围

我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成绩优秀,符合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条件,均可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,并有资格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评选。

2.评选条件

(1)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。

(2)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(以下简称五种能力);“创新创业”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;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。

(3)尊重师长,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。

(4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乐观进取。

(二)宝钢优秀教师奖

1.申报范围

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,符合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,均可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,并有资格参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的评选。

2.评选条件

(1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。

(2)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,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(标准学时)以上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。

(3)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,在教学内容、教材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,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,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,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等。

(4)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“五种能力”的培养,并取得显著成效;其直接培养、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、竞赛、设计、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。

(5)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,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。

三、推荐名额

宝钢教育奖实行限额申报,宝钢教育基金会2020年度分配给我校的具体名额如下:

1.宝钢优秀学生奖:5名,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。

2.宝钢优秀教师奖:4名,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。

各学院优秀教师和学生的推荐名额分别为1名。

四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
(一)申报截止时间

宝钢优秀教师奖和优秀学生奖申报材料均于2020年6月12日(第16周周五)前报送教务处。

(二)申报所需材料

《评审表》(附件1/附件2,一式一份),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(一式一份)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按照宝钢教育奖评审要求,在优秀教师奖评选中坚持“两个倾斜”,即向每学年满足完成基础课授课学时要求的教师倾斜,同等条件下一线教师(非现职校级领导)优先。

2.原则上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;往届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奖者,如近五年成果突出,有望实现学校特等奖突破的,学院可推荐申报特等奖提名人。

3.《评审表》中“申请人主要事迹”、“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”等栏目应以第三人称填写,如***同志,从事高等教育事业**年,……”,切勿按照第一人称填写。

4.《评审表》中填写个人获奖及科研论文、项目、成果时,仅填报近五年本人排名第二位及以上的奖项、论文、项目及成果,科研论文要提供论文收录检索情况证明,科研项目仅填报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,合同额5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。

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择优推荐,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按照评审时间节点要求,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(行政楼211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jxyjk@163.com

 

附件:1.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

2.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

 

教务处

2020年5月2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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