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及相关单位:
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0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16〕334号)和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人办〔2016〕25号)安排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实施工作及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、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工作
(一)申报条件
1.专业技术二级岗位
按照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陕人社发〔2009〕218号)第二章第七条、第八条规定执行。
2.专业技术三级岗位
按照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陕教人〔2011〕25号)第二章第七、八、九条规定执行。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,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,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。
(二)时间安排
1.申请报送(8月29日)。拟申报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,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无误报人事处。
2.材料审核(8月30日—9月5日)。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。
3.评审推荐(9月6日)。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推荐评审会。
4.材料上报(9月9日)。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后向教育厅上报有关材料。
(三)申报材料
各单位及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:
1.专业技术二级岗位
(1)《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(2016年)》(见附件,一式三份,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,电子版、纸质版同时报送);
(2)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学院审核加盖公章。复印件装订时,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,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。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);
(3)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(1000字以内);
(4)《个人业绩汇总表》、《省属高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,均一式二份,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,电子版、纸质版同时报送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)。
2.专业技术三级岗位
(1)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(2016年)》(见附件,一式三份,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,电子版、纸质版同时报送);
(2)《省属高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,一式二份,电子版、纸质版同时报送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);
(3)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学院审核加盖公章。复印件装订时,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,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。证明材料前应加详细目录),单位领导申报的还需提供课时证明;
(四)报送要求
1.专业技术二级岗位
《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(2016年)》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。
2.专业技术三级岗位
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(2016年)》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。
请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,不符合申报要求者材料不予接收。同时,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。
二、聘期考核工作
根据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陕人社发〔2009〕218号)和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陕教人〔2011〕25号)规定,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,聘期一般为五年。按照要求,对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、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。
(一)考核对象
201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、201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。
(二)聘期考核程序:
1、个人总结,并填写《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》、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》;
2、学校召开考核会议,拟定考核等次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;
3、上报学校研究确定考核等次;
4、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,并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。
二级:对已退休、已调任机关或已调离本省的,由各单位填写《陕西省事业单位不参加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统计表》。
三级:对已聘用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、已退休、已调任机关或已调离本校的,由各单位统一汇总,并填写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不参加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统计表》。
(三)考核结果运用
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次。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,予以续聘;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,予以低聘或解聘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实施工作和聘期考核工作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。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,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,五年内不得申报。
(二)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申报涉及相关人员切身利益,因恰逢暑假期间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统筹安排、周密部署,按时提交相关材料。